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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布!广西今年国定贫困县(市、区)计划摘帽为历年最多

广西2019年度计划摘帽县名单公布!


日前,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马山、隆安等15个国定贫困县(市、区)和灌阳、藤县等6个县(市、区)为2019年度计划摘帽县(市、区)。


计划摘帽的国定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以及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分别是:


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融安县、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田林县、昭平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忻城县、天等县。


2019年为历年来国定贫困县(市、区)计划摘帽最多的年度。


河池扶贫“扶”出实效,图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可爱新村。(广西新闻网 记者冼妍杏/摄)


计划摘帽的区定贫困县包括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县(市、区),分别是:


灌阳县、藤县、桂平市、博白县、钟山县、贺州市平桂区。


钟山县建设扶贫生态移民小区。(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2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自治区政府近日作出重大决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决战“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攻克极度贫困堡垒,确保到2020年全区极度贫困县、极度贫困村、极度贫困户全部脱贫摘帽,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自治区出台的政策适用于自治区确定的4个极度贫困县、100个极度贫困村(两者统称极度贫困地区),以及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并报经自治区审核备案的极度贫困户


扶贫资金分配


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按照因素法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资金增量情况,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总盘子中每年另安排给每个极度贫困县5000万元以上、每个极度贫困村200万元以上


围绕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针对极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大专项行动自治区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极度贫困县


对极度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所必需的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缺口资金,由自治区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行业扶贫资金和部门预算资金、市县申请自治区代发政府一般债券给予足额保障。


重大项目支持


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每年安排每个极度贫困县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1个以上


信贷支持


对到极度贫困地区投资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每家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财政全额贴息补助期限可由3年延长至5年


对于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后仍有贷款需求的极度贫困户,可按照规定给予续贷,续贷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支持每个极度贫困县在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一项政策性农业保险。


其他支持


每年单列每个极度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1000亩。优先将极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纳入国家跨省域调出计划。


与此同时,还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产业扶持、就业扶持、生态扶持、低保兜底保障、社会扶贫和工作保障的力度。



为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8年10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主要考核各市党委、政府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到基层调研扶贫工作、走访贫困户情况;协调解决脱贫攻坚重大问题、困难情况;督促指导督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情况。


(二)脱贫成效。考核所辖县(市、区,以下统称县)扶贫对象脱贫摘帽计划完成情况、脱贫人口返贫情况,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三)精准识别。考核所辖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和脱贫质量。


(四)精准帮扶。考核所辖县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和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情况,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等五场硬仗推进情况。


(五)扶贫资金。考核所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和使用效率、廉洁安全情况,市本级安排的专项扶贫预算增量的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资金用于扶贫开发的情况。


上述脱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4个方面考核内容主要依据所辖县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认定。


详细内容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如下:


(一)平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协调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产业开发、公共服务、组织保障工作、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社会扶贫和帮扶工作、扶贫培训及补助落实等脱贫攻坚工作的平时落实和推进情况。


(二)年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脱贫成效。主要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退出、脱贫人口返贫情况、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


2.精准识别。主要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准确度、脱贫人口退出准确度和脱贫质量。


3.精准帮扶。主要考核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情况,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等五场硬仗推进情况。


4.扶贫资金。主要考核资金投入、使用、监管和使用效率、廉洁安全等情况。


详细内容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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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日报 记者韦继川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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